广州市第三中学实验学校教学楼部分场室消防安全整改工程(含场室配套改造)施工总承包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1 00:00:00        查看次数:

广州市第三中学实验学校教学楼部分场室消防安全整改工程(含场室配套改造)施工总承包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广州海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2广州市荔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3广州市芳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第三中学实验学校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665599037


招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第三中学实验学校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仙邻巷42号

联系电话:020-83382025 18665599037

       

广州市第三中学实验学校  

日期: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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