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30 10:07:19        查看次数: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询比,在投标登记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三家年度服务单位,两家备选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登记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

1.2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服务内容: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委托人”)的招标代理服务。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若服务期满但新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尚未确定,招标人有权继续沿用本次征集结果直至新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产生。

1.5征集单位数量:通过综合评分法选取总得分排名前3名投标单位作为我单位2026-2028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第4-5名为我方备选单位。

1.6报价下浮率:各项招标代理服务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下浮10%作为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

1.7应征单位的推荐规则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当“有效投标人<6个”时,该项目招标失败(有效投标人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下同)。

(2)当“有效投标人≥6个”时,评审委员会根据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投标人名次,推荐前3名为中选单位。

(3)如出现某中选单位退出或因不符合应征资格要求而导致终止中选资格的,其后面的候选人按评分排名顺序依次进行替补(综合评分不足60分的不得替补),直到该项目足额录满为止(如替补后不满3名按实际数量确定中选单位)。

二、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及要求

委托人的单项委托招标代理服务内的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需求书及合同约定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服务内容

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和分析项目基础信息、落实招标基本条件,提供招标前期咨询;

(2)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招标采购方案,包括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标段划分、资格条件、评标办法、招标项目完成期限、合同关键条款表述等方面的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后组织实施;

(3)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规范化地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合同条款);

(4)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委托人要求发布经委托人审定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含预审后审文件、评标定标标准方法、招标控制价等);

(5)负责汇总招标监管部门对招标文件的监督意见并提出处理预案,按监管部门要求起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回函、补充公告、澄清文件等),报委托人审批后执行(如需);

(6)组织和接受投标申请人登记;

(7)组织报价人踏勘现场(如需);

(8)组织投标答疑并提供答疑回复及草拟答疑纪要,报委托人审批后发布答疑文件;

(9)协助委托人按程序组建评标(定标)委员会;

(10)组织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

(1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含委托方内部评标工作);

(12)组织/协助定标(含委托方内部定标工作);

(13)负责组织和协调评标(定标)过程的有关事宜;

(14)按现行政策要求对评标(定标)结果进行公示;

(15)办理中标通知书并按规定发放;

(16)协助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如需);

(17)协助委托人组织中标合同签订;

(18)收存、整理招标代理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文件资料,在每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完成后,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交完整的招标过程资料;

(19)处理异议、质疑、投诉来件;

(20)按委托人要求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2.2.为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2.3.应尽的其他义务:按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证招标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建筑工程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计施工(EPC)公开招标项目各一项招标代理业绩。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完成时间以其所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勘察设计一并招标的项目,视为投标人同时完成过勘察、设计招标业绩。招标代理业绩为投标人独立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业绩视为不满足评审要求。

3.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四、询比代理服务费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成交通知书由中选单位向询比代理服务机构一次性支付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后获取【代理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具体计算以招标代理代合同为准】。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 询比文件获取:请于2026年10月 30 日至2026 年11月 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荔天大厦B座409室)或发邮件登记:gdbjzx66066@163.com请投标人持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询比文件: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3.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10月30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11月 9 日。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1.由报价意向人在2026年11月 9 日下午14:00—14: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409房,逾期恕不受理。

2.若本项目满足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报价单位不足6家或经评审有效的报价单位不足6家,则本次询比失败,询比单位将视情况重新组织询比。

七、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八、询比人将在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九、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20-81068644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20-86537273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 10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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